农场或种植园申请ISCC认证自我申报评估标准
ISCC体系起源于德国,,是满足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RED)的第一个标准,2010年开始实施,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国际认可的认证体系。它由开放的多方利益相关者程序制定,其成员包括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目标是在全球供应链中实现环境、社会和经济上可持续生产和使用各种生物质。ISCC最重要的两个核心要点是可追溯性和可持续性。
这是ISCC欧盟体系文件的额外强制性信息来源,以获得ISCCPLUS认证。这一办法应为公司、认证机构和其他有关各方提供便利,因为它们只需提及一套系统文件,并避免重复要求。
农场或种植园申请ISCC认证自我申报评估标准:
第一个集合点或中央办事处证书涵盖的农场/工厂每年进行自我评估,并向第一个集合点或中央办事处提供签署的自我声明。如果农场/种植自愿附加物获得额外认证,则各自的农场/种植还必须完成“ISCC附加物自我声明”,并将其提供给第一收集点或中央办公室
在ISCC固体生物量NL条件下,包括以下固体生物质的生物量类别:
第一类:来自森林管理单位的分支机构、顶部、树木和直接来自500公顷或以上森林的树木和原始砍伐残留物。与在森林中生长的木材成分相同,未与异物或物质混合或污染的未使用的木材。
第二类:小型森林管理单元的木迪生物质(<500ha)直接来自500公顷以下森林的树枝、顶部、树木和一次砍伐残留物。与在森林中生长的木材成分相同,未与异物或物质混合或污染的未使用的木材。
第3类:自然和景观管理的生物量残留物(在管理城市、农村绿地和自然区域过程中产生的树枝、顶部、树木),但指定用于保护、恢复或增强特定自然、娱乐或美学功能的森林除外。这些物质还包括在公共绿地和公园的日常维护期间产生的生物质残留物。
第四类:农业残留物直接从农业企业中获得的残留物。短轮作作物,残留物除外。
第5类:生物残留物和废水流动来自农业食品和木材工业的废物流动和残留物(二次残留流)以及三级残留流,如消费后的木材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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